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家回农村逆向养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一家回农村逆向养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婆婆把媳妇当作女儿养,婆婆作为过来人,肯定能感受到新媳妇的不知所措,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多一点包容和接纳,让着点媳妇,她感受到来自婆婆的爱意自然也会做得更好。
2、媳妇把婆婆当做母亲来孝顺。新媳妇到新家也不能懒惰,要学会像心疼妈妈一样心疼婆婆,手勤脚快的多帮忙做事,时间久了婆婆自然会看到你的付出。
首先婆婆要把儿媳当成自己的亲身女儿,试想人家一个大姑娘离开生养几十年的家稼到你家里,你都不应该把儿媳当外人,反之儿媳妇稼到婆家,婆婆是丈夫的亲妈,你要向爱自己丈夫一样疼爱自己的婆婆,那么婆媳关系相处的会非常好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婆婆要体谅媳妇,∵毕竟人家一个女孩嫁到你家,内心孤单,婆婆要当女儿一样,人家妹孑才会心里踏实,媳妇也要体谅婆婆辛苦,毕竟你要分一大部分儿子的爱,真心这个世界很筒单,互相理解就好,难的是一天二天还好,就帕久了矛盾增多,愿天下婆媳安好
因为年龄的不同就会有逆向的思维,不同年龄段人的消费观,思想价值观都是不同的。育儿方面就不会相同,当然了随着现在教育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婆媳关系慢慢的得到统一。
婆媳之间的逆向思维和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经济情况有着割舍不断的关系。
转变一下思维方式,就可以想通这个道理。
作为媳妇的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思维方式有的时候跟人的心情是直接相关的,不必处处计较,多换位思考,摆正自己的位置,多和家人沟通自己的真实想法,用心去对待对方,相信所有矛盾都会消散掉的。
几十年前,农村的房子都是用自家打的土坯,请来左邻右舍砌成墙,房顶用麻杆或竹笨绑在檩条上,上面用泥土与一些碎草混合和好后抹上,再铺以麦杆或稻草就完成了,也可以抵御十几二十年的风雨侵袭,是一家老少温暖的避风港。
庄上有一个少年,十五六岁,上完小学,无事可干,整天游手好闲,混吃混喝,有时顺带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方圆十几里的村子都大受其害,父母打骂过多次,不见其有悔改之意,无奈只能听之任之了。
没有了管教束缚的他,更加的肆无忌惮了,四处游荡,遇到合适的机会,就干些顺手牵羊的事,偷来的钱就买东西吃掉了,偷来的鸡鸭不敢拿回去,就在野外撒上油烤来吃,人们谈起他莫不摇头叹息,一脸瞧不起的样子。
直到有年夏天早晨,父母见他反常的在家睡觉,没有出去鬼混,进屋喊他,就见他两腿血肉模糊,肿得厉害,怕是起不来了,这下大人才慌了,忙问其原因,饶是如此,他起先还支支吾吾不愿说,逼问急了才讲出事情的经过。
庄上有户人家,三个女儿,昨晚上他在游混的时候经过那里,听到哗啦啦的水声,就扒近透过土墙的缝隙看,是女孩们在洗澡,这可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加之青春期到来,对异性开始有了莫名的冲动。就嫌缝隙太小,找了根木条,用力一点点的把缝隙加大。
正全神贯注时,没成想窜出两条大狗,恶狠狠的叫着,扑上去一顿猛咬,直到有人出来制止才得以脱身,明白事情的原因后,又是一顿毒打。
父母才搞清楚经过,女孩的父母带着人赶来讨说法,没办法,赶紧小心翼翼笑脸赔不是,杀鸡待客,并许以下不为例,永不再犯的诺言,看在一辈子的邻居份上,才怒气冲冲的走了。
小伙的“大名”更加鼎鼎了,众人当面不说,背后骂个不停,父母也在众人面前低声下气,抬不起头,许多年过去了,没有娶上老婆,成了光棍一个,都说他是自作自受,因果报应。
农村小伙和这家主人各有过错,各自赔偿。
首先,农村小伙偷看一家少女洗澡。侵犯了少女的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同时农村小伙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侵犯人身权利行为的处罚(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少女家主人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责任。
狼狗属于烈性犬危险动物,在禁养之列。狼狗没有圈养或者狗绳拴住,将偷看少女洗澡的农村小伙咬伤小腿。
农村小伙向狼狗主人索赔合不合理?
狼狗主人说,谁让你跑到我家偷看我家姑娘洗澡了,我还想找你赔偿呢。
农村小伙说,我偷看不假,但你家不准养狼狗,伱养了,还把我小腿咬伤了,你就得给我赔偿我医疗费,打狂犬疫苗费。
其次,到底农村小伙索赔合不合理?狼狗主人该不该赔偿小伙?
农村小伙偷着少女洗澡,侵犯了少女隐私权。少女可要求农村小伙赔偿。
狼狗主人将农村小伙小腿咬伤,也应向农村小伙赔偿。
至于赔偿多少合适?
两人可以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法院起诉。不过谁主张谁举证。起诉对方要有证据呀。
我看难以给他赔偿,因为他本身就是违法,又不是女方请他去作客,如果他是女方的男朋友,还有个说法。不沾亲带故,偷看女孩洗澡意外遭到狗咬,法律不会支持一个渣男的。
这个事我在八十年代就遇到过,八十年代时期某家媒体报道了,那年夏季的一个夜晚,一名渣男在偷看一女子洗澡时,遭到了公安的枪击受伤,事后渣男自费医治伤好后,又遭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这名渣男深夜潜入某小区经常偷看女人洗澡,那天夜里正巧他偷看的是一位公安警察的老婆洗澡,这位警察看到有人在他二楼的窗前开窗户,认为歹徒在偷自家的东西,于是他就掏出手枪对他就喊:“站住!不许动!”,那名渣男听到喊话慌忙逃跑,这是他瞄准那名渣男的腿开了一枪,正好打着渣男的腿,就这样渣男束手就擒。这位警察通知派出所来人后,把受伤的渣男送进医院就治,经过连夜对渣男的审讯,才得知他是个一惯在小区偷看女人洗澡的渣男,并不是小偷。
但是偷看女人洗澡也是违犯了治安管理条例,因此等他伤口痊愈后,警方又以法拘留了他十五天,并且治疗期间的医药费自负。
农村小伙索赔无理,到邻居家偷看少女洗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侵犯人身权利行为的处罚(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农村小伙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到主人家偷窥少女洗澡属于是私闯民宅,主人家的狼狗对小伙进行攻击应属于是家庭防范行为。主人并没有携带犬只出户去主动伤人,并无过错,也无须赔偿。至于,狗主人家饲养狼狗属于烈性狗在禁养之列,应该另案处置,与本案无关。小伙违法在先,应自食恶果。
象这种社会上伤风败俗的不良现象,就应该用这种方法去惩罚这种人,才是净化社会风气的好方法。
象去年报导的小偷去偷农民的西瓜,被看西瓜的农民发现以后,去追赶偷西瓜的小偷时,偷瓜的小偷逃跑时自己摔伤了,小偷的医疗费用认定有看瓜的主人赔付以后,在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最后不是在正义的声音支持下,结果事件又从新得到了反转。
象这种故意去偷看少女洗澡,被主人家的狼狗咬伤小腿,完全于女孩家的主人无有任何关系。不但不应该索赔医疗费用,还应该自己看好伤以后,司法上再按照偷窥隐私拘留他十天半个月才对。看以后还有没有人敢去偷窥别人隐私了。
我特别奇怪,农村是养他们父母生他们父母的地方,很多农村男孩不成天说城市人人际关系淡泊,不朴实吗,为啥还一心想把父母弄到城市来,这几天看了乡村爱情,感觉大家一起在农村生活啊聊聊天,谈谈心也挺好的。来到城市,往往儿子儿媳都要上班,一般农村男孩刚刚开始买的房子也不大,一家人住在一起,儿媳妇肯定会和婆婆公公有矛盾啊,尤其是让公公也来得,儿媳妇多不方便啊,男人有时候太自私了,怎么只替父母考虑,不替自己媳妇考虑呢,是不是就是为了好名声啊,可是往往大部分的父母在城市过的也不如意啊,都上班了,多闷啊,儿媳妇要是不高兴,还要吵架,有时候还会离婚。
距离产生美啊,如果不住一起,定时的回家,带着礼物,开开心心的也没矛盾,到时再村里也是有面子的,我觉得女人嫁给一个农村男孩,和他们一起供房子,图的就是他人好,可是到头来,往往还要处理一些本来不需要烦恼的事,很多人都替农村婆婆说话啥的,可是,时代变了啊,城市本来就是这样的啊,农村婆婆几十年的习惯不可能随着进城几天改变,而城市儿媳的二三十年的习惯也不可能几天改变啊。再说一般城市女孩都是独生女啊,有时为了男方留在一个离父母远的城市,这仅仅是因为爱啊,而男方往往想到的是接自己父母,孝敬自己父母,却没想过只有一个女儿的岳父岳母。
我只想说,请男人好好想想,如果您有条件买就多回农村老家家看看,即使不是逢年过节,也会减少很多矛盾的,要不真的会有很多矛盾,如果目前的十年,你父母才四五十岁,可以自己生活,请不要这么早把他们接到城里来啊,他们对城市的生活不了解,难道你还不了解吗?你那么年轻还要很多年才适应城市更何况你的父母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陪父母在农村过年才是最热闹的,农村有他们的感情基础,有他们的文化传承。
当然是子女去父母家过年啦嗯,辛辛苦苦把我们培养这么大。难道还要让他们在辛苦的奔波吗?偶尔一次让他们和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年。感受一下不一样地方的过年。也还可以带着父母去旅游过年。
上年纪身体什么病都来了,所以说他们身体不好,尽量不要让他们多劳累。子女也有老的一天,多多体谅父母吧。
现在到哪里其实都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今年“反向春运”很流行,孩子在城里混得不错,或者不好买票,亦或没有时间回家,接上父母到城里过年,别有新意。父母也能感受城市的人文风俗,也挺好。
我家女儿2017年结婚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双方父母欢聚到孩子家过年,免得让孩子为了去哪家过年而犯难,皆大欢喜,你看咋样?
谢谢邀请,现在也没有哪么多讲究,不管是子女接父母去过年,还是子女回父母身边过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家人能在一起过年就是个团圆年,有的子女除夕都还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初一也不能回家,哪就只能接父母到自己哪里过年了,哪怕是只能吃饭的时候能见见父母在自己身边也是幸福的,前几天,在北京西城客运站站岗的一位战士,成天负责着旅客的安全,父母亲只能远远的看看儿子,连句话都不能说,像这样的状况,哪肯定要父母到子女哪里过年了。
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个人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大包小包回家,原因是:
1、宝宝太小,如果回家路途很远,有可能出现水土不符等不适应现象,如果本来想趁假期热闹开心,结果孩子不适应生病,大人孩子都不得安生。
2、孩子才三个月,对于宝妈来说,也比较折腾,且不说纸尿裤、奶粉等的东西一堆,大人的应酬也很多,饮食也需要注意,本来产妇产后喂奶什么都很累,也需要休息,因此不易舟车劳累。
3、团圆即是家。一年一岁本身应该回家过年,但现在交通发达,也可以请老人到你们家里过年(如果方便的话),这样一来解决了团圆之难,二来也可以避免因为距离、地域、天气带来的不便和风险,况且假期只有几天,无论买票还是自己开车,其实都很麻烦。
因此,不如等宝宝大一点,如,一岁之后,免疫力身体都强大了,再带回家过年。
以上只是个人的感悟,但如果距离跟近,或者老家冬天不冷,气候舒服,就另当别论了。
问这类问题我觉得如果不是担忧怕麻烦,那可能就是在外地,离家比较远的那种吧,也可能交通也不太便利,或者老家不太方便,气候温差大。若相反,那回家就没什么好纠结的。
如果是以前,我会坚持回家。毕竟生了小孩是喜事是大事,过年是全家团圆,走亲访友的重要时刻,能把小孩带回家,给老人看看,给亲人瞧瞧,内心还是颇为激动满足的。
但是当真正为人父母,体验过那种满身行囊千里奔波,拖家带口的赶春运时,那种酸爽真心不想再来第二次。尤其是小孩尚小,行李繁多交通不便的节骨眼上,苦累不言而喻。再加上如果两地温差大,家里小孩生活相关的预防措施不健全,回不回家就有待考量。
我的建议是根据自身条件(含小孩)对比家里的气候环境做决定,至于其他的什么孝、礼之类的,都是其次,毕竟小孩的健康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三个月的小孩抵抗力其实很弱,过年回家的路途再近,人流量依旧很大,冬天感冒、雾霾、烟花、爆竹、粉尘传播…相比平时的空气质量,不知道差了多少。把小孩捂的太严实肯定不行,敞开着就容易引发肺部、支气管感染等,并且恶化的很快,治疗也麻烦。当过父母的都知道,尤其是小孩出生不在老家同一个地方的,更难适应。
为了小孩的健康,如果条件确实不能保证,又没什么大事,小孩还这么小,就没必要赶在过年回家了。年后天气好了,交通方便了,再回家团聚也不迟。如果条件优越,能提供好的保障措施,大人小孩不怕风险,能回就回,与大家一起分享新生儿的喜悦和新年的欢乐。
年,不仅是一个特定的日子,如果一家人生活过的幸福快乐,每一天都是过年,何必纠结那几天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家回农村逆向养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家回农村逆向养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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