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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2小学生遗体*+*工地小孩被埋事件

2024-10-15 8:54:24 钦州足球 朴雅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地现2小学生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地现2小学生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信阳某工地天降钢筋,两名行人被砸中,一人当场死亡,怎么回事?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明天是美好的,是令人非常向往的,有些人会把工作、生活安排得满满的,可是有些时候明天还没有来到,意外就先一步到来了,这种事情无疑是悲剧的。

这种事情更是经常发生,昨天在河南省信阳市的工地上就上演了这样的悲剧。

工地现2小学生遗体*+*工地小孩被埋事件

5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多名网友称,有两人在河南信阳一路段施工现场的高架桥行走时,其中一名男子被掉落的钢筋砸中身亡,另一名女子受伤,事情发生之后,120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受伤人员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视频显示,救援人员正用布盖住遇难男子遗体。记者从信阳市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事故致1死1伤,相关部门已介入。

根据了解,施工现场塔吊下方并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牌,并且塔吊在施工作业的过程中,似乎并没有考虑到下面是不应该过人和过车的,而昨天被砸的人也正是在下面通过时才被钢筋砸到的,因此工地塔吊的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说实话,建筑工地掉落钢筋砸到行人是应该要负全责的,但行人在行走的时候,遇到施工的路段自己也应该更加注意。一定要先观察是否具备通过的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宁可选择绕行,也不要强行穿过工地,不砸到还好,一但被砸到,那么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

事情已经发生了,说什么现在也无济于事,只希望死者能够安息,伤者能早日恢复健康。也希望通过这次悲痛的事件,能给其他的施工单位打个预防针,对于工地安全一定要好好把控,不要让安全隐患变为夺人生命的恶魔👿

这个问题我比较有发言权,因为我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已经20年了。

发生这样的事故肯定是工地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工作缺失引起的。

这个项目出了这样的事故,很明显塔吊司机没有按照要求操作,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在工地设置塔吊位置时,会尽量让塔吊的大臂不伸出工地外,如果实在没办法了,也会让塔吊吊物时不经过工地外,也就是始终让运行轨迹都在工地内,最大限度的保证吊物不会掉落在工地范围以外。

事前安全检查不到位是这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新闻里没有详细说钢筋掉落的原因,但是塔吊吊物掉落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钢丝绳断裂,二是吊物绑扎不牢。从这起事故我分析,应该是钢丝绳断裂,导致钢筋掉落砸中了行人。我们管理项目时,会要求安全员及塔吊维护人员,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情况,如果有毛刺的话都会立即更换,不允许再次使用。

这起事故发生应该还有一个原因,塔吊吊物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或者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没有在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牌,没有设专人在路口示警,没有对塔吊司机的违规操作及时制止。

我们管理项目如果遇到必须有塔吊大臂运转半径经过工地外路段的情况的话,我们会设置安全通道,保证下方行人的安全。并且会设专人看护,要求行人快速安全通过。

最后来说一下善后处理,一死一伤属于一般事故,除了要给巨额赔款外,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会对企业罚款,降低资质或者限制招投标等重大处罚,工地相关责任人也会被刑事拘留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安全事故警钟长鸣,一刻也不能放松。愿逝者安息

显然,该施工工地没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对两名行人的死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报道,5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信阳两名路人在路过正在建设的高架桥下的时候,突然有钢筋从天而降,将其中一名男子直接砸死,另一名女子重伤。

目前120已经将该女子送往医院治疗。
据初步调查,该钢筋是从塔吊上掉下来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
当然,钢筋无论是何原因掉下来的,均可归责于工地管理方。正是因为其管理不善,安全工作没有到位,才会导致钢筋从天而降。另一方面,该工地也没有设置路障禁止行人进入,更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语,致使该两名行人进入了危险区域。由此可见,工地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地天降钢筋造成一死一伤,这纯属无妄之灾,相关责任人难辞其咎。

根据《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一个没有从事过塔吊作业的人员都应该知道,塔吊工作时下方不能有人,然而在施工现场塔吊的下方并没有任何的警示牌,并且塔吊在施工作业的时候,塔吊下方却是可以正常通车,这是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最终造成1死1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被害人及家属固然能够拿到一笔经济补偿,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一条活生生的命。而我们行人,今后遇到这种高空作业,一定要避而远之。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你身边发生过奸杀案吗,后来怎么样了?

奸杀案不是谁身边都会发生的,概率太小。给你讲一个我小时候隔壁村的真实故事吧。

90年代末,一个男的带着自己一帮兄弟把自己的前女友给轮了。第二天这个女的傻傻的还在考虑舍不舍得报案抓这位前男友呢,没想到这个男的就嬉皮笑脸的去女方家问她有没有报案。这女的就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这个前男友,说你是不是还喜欢我,如果喜欢我我们就结婚吧。这个前男友说我不喜欢你,我也不会娶你。这女的一气之下直接报警了。

半年后,这位自以为是的前男友被枪毙了,同犯其他五人全部12年~无期徒刑不等。

那时候经常听长辈们议论:干嘛带一帮狐朋狗友把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子给糟蹋了,这种人死一百遍都不冤!

谁来给我解释一下,这男的是tm什么思维?

我知道有两起这类案件。一个是本地人,从小父母娇惯,大了不学好劣迹斑斑。父母伤心了,重点关注度就落在他妹妹身上。这小子有点类似心理变态了,骗了一个收工服的去家里,抢劫,后来有强奸女的。事后借了个三轮车,要送人家回去。估计也是想弄死人家,半路上路上来个车,女人有点要挣脱求救,他把女的拖到水沟下边掐死,后来简单收拾一下就回家了,很快尸体被找到。他也不想活了如实招供,后来被枪毙。

第二起是我现在工作单位,听说是农民工长期分居引发案件。事情是这样,本单位泵站有个小姑娘,人漂亮。附近民工烧石灰的,经常弄点瓜子,西红柿等等去搭讪。某天小女孩男朋友要来找她,接了电话后女孩要去接男朋友。这个民工就来了特意打听女孩干嘛去了,随后就去追女孩,半路拦截强奸,掐晕了扔下跑了,后来又折回发现女孩没死,又掐一阵,彻底死了。转移尸体掩埋。他回去后就跑路了。几天单位查岗发现少了人,刚开始以为是女孩脱岗和男朋友不上班隐瞒。后来一看不对了,上报给领导。报案排查。问了附近工地,有没有最近走的,调查出人名。去了当地抓住嫌疑人。招供出杀人和埋尸地点,真挖出来了尸体。然后审判枪毙。

这事已有十几年了,大约在2000年吧,我刚毕业不久,邻村的一个女孩被人奸杀了!

听说女孩下班回家的那天,忽然下了雨,天黑时还没回家,爸妈以为上班的就没在意,那时上班基本在单位住宿,好些日子不回家正常!电话也不是很普遍,所以临时起意回家大多父母也不会提前知道!过了五天,有位种地的想把地头的玉米秸运回家,那时玉米秸是捆扎好竖着放一起的,当那农人拿开一捆玉米秸后,里面现出了一具赤裸的女尸,大概十九岁吧!

案件发生后,法医快速到场,我和围观的人群远远的看着,只见一身雪白的女孩躺在白布上,开始了解剖!

后来镇上所有的年满16周岁的男性都被调查,查验身上是否有抓伤等痕迹!

听说被害女孩的叔叔是市公安单位的一名领导,市公安局对此案件十分重视,奈何苦于那时监控不发达,直到今天,案件也没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凶手定会伏法!也许凶手早已死了!……

2005年夏天,和我们一起学车的一个小女孩,白白净净的,记得大约是1986年出生的。因为要考倒桩,我们几个住的比较近的约好第二天一起坐公交车去驾校和教练再开车去考场。第二天早上迟迟没等到她,打电话也关机。我们就坐车先去了。下午考完试回家整吃晚饭,一个一起学车的男同学就跑我家里说,原来她被杀了。

事情得经过是这样的,考前的那天晚上她在厂里办公室值夜班,因为一早要去考试,她和她同事约好,第二天早上提前来接班。她同事第二天早上来接班的时候一进门差点被吓死,她在办公室里已经死亡,听说好像下体已经撕裂有露出的肠,流了好多血。她是被厂里一个保安,年龄四十多岁了,是个光棍。晚上看她一个人在屋里值班,进去强奸并且杀害了。当时事情很轰动,这个保安逃到隔壁市被抓,估计早被执行死刑。

那一年我十八岁,我记得她白白的,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子。学车的时候,她曾经递给我一盒牛奶,脾气很好,只是遭遇太不幸,遇到这么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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